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833176 证券简称:桂林五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我们作为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
公告编号:2026-027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符合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雷灵玲、曾敏文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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