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33186 证券简称:宏远电器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发展战略与投资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企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年度预算方案,以及需董事会决策的主业调整、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投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改革改制等方面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与有关董事协商后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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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或发生有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情形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予以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并提出建议;
(二)审议研究公司的年度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等,并提出建议;
(三)审议研究《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及融资方案,并提出建议;
(四)审议研究《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
(五)审议研究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
(六)对以上事项,特别是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跟踪和监督;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委员会主要权限:
(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听取公司成员单位有关战略、投资、合资合作、股权、产权变动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以下资料:
1.相关财务资料;
2.合资合作、投融资材料、固定资产投资资料等;
3.重大投资项目的合同、协议等;
4.其他有关资料。
(三)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检查、评估公司的经营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四)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外部机构对自行制订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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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咨询;
(五)行使董事会授权的其他权限。
第九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拥有向董事会的提案权。委员会应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意见或建议编制成提案或报告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上报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第十一条 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委员会各委员应当本人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及时通知委员会,并可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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