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833186 证券简称:宏远电器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监事会” 全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 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暂行条例》、《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 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 理暂行条例》、《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意见》、《中央企业 引》、《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非上市公 加强党的领导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兵器工业集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团有限公司子集团和直管单位章程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理办法》(兵器综合字[2025]166 号)、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等法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
章程。 备条款》、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内蒙古第一机
械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章程管理办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内蒙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中文全称:内蒙古一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宏远电器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5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50
万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 或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的程序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有章程相关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关规定执行。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董事长离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未
及时明确的,可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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