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3186 证券简称:宏远电器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内蒙古一机集团宏远电器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投资者与挂牌公司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信息披露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的原则。
2、坚持诚信自律的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在合规的前提下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3、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及时、全面、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坚持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战略发展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
第五条 公司以适当方式对有关人员,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1、熟悉公司运营、财务等状况,对公司有全面了解;
2、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财务、证券及相关法律法规;
3、熟悉证券市场,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诚实信用,热情耐心;
5、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撰写各类常用文稿及信件披露稿件。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以获得投资者的长期支持;
2、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格局;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增强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
1、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
3、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4、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所涉及的范围: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企业文化;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1、信息沟通: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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