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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5-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九川竹木:股票发行认购意向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833187 证券简称:九川竹木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意向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经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

者“九川竹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九川竹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

下简称“股转系统”)发行股票。本次计划发行不超过 500 万股(含

500 万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 万元(含 1,800 万元),

价格区间为3.60(含)-4.20(含)元/股。

一、 认购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包括:

(1)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外部投资者包括外部自然人

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具体为:

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②私募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投

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员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

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资产管理计划须按

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备案程序。

③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 500 万元人民币以

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股转挂牌的

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

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

在股转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

日)的自然人投资者。

其中,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

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本次股票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中,非公司在册股东的新增投资者合计不超过 35

名。公司现有股东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 申报价格

1、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应填报《认购意向单》(见附

件 1),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 3.60 元/股-4.20 元/股,具体分为

3.60 元/股、3.90 元/股、4.20 元/股三档价格,投资者可在三档认

购价格中自主选择适合的价格(可多选)填报申购数量,不同价位对

应的申购数量和金额累计计算。

2、单一投资者在某一档价位的申购数量下限为:不低于20万股;

单一投资者各档价位累计申购数量上限为:不高于500万股(备注:

“不低于”、“不高于”均含本数)。

3、申购数量须为10,000股的整数倍。

三、 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公司和主办券商对收到的有效《认购意向单》进行薄记建档,将每一申报价格上的有效认购金额,按照每家认购对象最高档申报价

格从高到低进行汇总和排序。

2、公司和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

细则(试行)》,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认购数量、认购对象的类型以及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度,确定发行对象、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同股同价。

四、 认购时间安排

1、请认购对象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下午 17:00

点前将签章确认后的认购意向单(机构投资者需盖单位公章,自然人

投资者需本人签字)、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下述方式之一送达本公司:

(1)邮寄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

(2)本人送达,以公司出具书面确认函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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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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