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12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9
证券代码:833187 证券简称:九川竹木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以下简称“公告”)。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部分内容存在错误,现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三、律师见证情况”、“四、备查文件目录”
更正前为: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楼建锋、杨庭华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39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需要的其他文件
更正后为: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需要的其他文件
二、更正后的公告披露情况
更正后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已于2016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望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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