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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二次反馈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8

关于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浙商证券推荐的浙江九川竹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一并提交:

【温馨提示】

一、请企业家和主办券商特别关注挂牌并发行股票的融资机制设计,如有意向或已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审查人员。在审查期间,对挂牌同时发行股票的,我们将予以单独列示,并不影响审查进度。

二、主办券商的内核/质控部门应发挥督查内审责任,督促项目责任人及其成员,特别是推荐挂牌业务承做部门,按照尽调(核查)过程描述、事实(证据)列示、依法合理分析、发表结论性意见、补充披露等步骤开展反馈回复工作,力求反馈回复能做到过程留痕、事实详尽、意见明确、披露充分,并最后对反馈工作再次复核确认。我司审查时对内核/质控部门的督查工作将予以重点关注。

三、信息披露既是义务更是权利(好处),公开转让说明书是投融资对接的重要形式。倡导公开转让说明书如实客观、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注重归纳提炼,避免冗长和千篇一律,力求个性化和差异化。

为便于吸引投资者,在满足基本内容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篇幅,业务部分的内容、格式、顺序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筹,除遵循重要性原则,有针对性和差异化、个性化地披露特殊风险以及生产经营中的不确定因素外,也要注意突出企业亮点的描述,包括业务模式、经营特点、核心竞争力、所处行业特点及行业地位。

鼓励企业家用平实易懂的语言(包括大白话)撰写公司业务部分;鼓励律师、会计师发挥专业能力,可撰写相关内容;鼓励主办券商回归投行业务本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包括挂牌并发行股票。

四、请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精炼、专业,避免冗长、表述模糊、逻辑不清和避重就轻。

五、请企业家、经营管理层、董秘/信息披露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秉持与投资者当面沟通的心态,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撰写完毕后拔冗通读,检查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全面、合规,力求投资者见书即可见公司整体面貌。

1、 请补充说明并披露期后现金收款的规范情况。

2、 (1)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及

验收情况,相关环保资质是否齐备,并对其合法合规性发

表意见;(2)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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