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吴证券”)作为达诺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诺尔”或“公司”) 的主办券商,对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通过公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公示期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
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022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
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修订稿)。2022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修订稿)、《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说明》等公告。
2022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主办券商东吴证券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
具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更正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143,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完成股份登记,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与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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