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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5:37:01 股吧网页版
达诺尔: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33189 证券简称:达诺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2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1 月 2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6)
沪 0112 民初 2073 号之三,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U DONG LEI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21

法定代表人:张文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存在承揽合同纠纷。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唯一股东,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合同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9,871,422.05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以 9,230,231.2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以 641,190.85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均暂计算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合计为 983,371.18 元,详见附件违约金计算表格;
3.判令被告一承担律师费 80,000 元;

4.判令被告一承担保全担保服务费;

5.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 1 至 4 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 10,934,793.23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裁定情况

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达诺尔(湖北)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6 年 1 月 9 日立案。
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出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沪 0112 民初 2073 号之三》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沪 0112 民初 2073 号之三》

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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