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3202 证券简称:佳科股份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东佳科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无 增加:
第二十八条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日期之
间的间隔不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
股东大会公告的披露日期。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定,不得变更。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 (十二)审议批准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
项; 项;
„„ „„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七十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关联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方提供的担保;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关联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
方提供的担保; 形。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前款第(五)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形。
前款第(五)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四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意召开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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