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3204 证券简称: 百事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以下
表述:全文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全文因为有新增
及删减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顺序相应发生变化; 3、对《公司章
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
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且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百事达卓越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中小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规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定,制订本章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
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发起 有限公司。
人认购公司全部股份。 公司由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深圳市百
事达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
为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
全部股份而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49693C。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百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百
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于2015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人。 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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