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33211 证券简称:海欣药业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发放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2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董事发放津贴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全体董事,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其他: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
二、职责与义务:
1、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公司经营决策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签署书
公告编号:2025-044
面确认意见。
2、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薪酬等事项,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津贴标准:
基于职责重要性、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9,000 元(税前),一次性发放,任职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任职时间发放。
2、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0,000 元(税前),一次性发放。任职不满一年的,按照实际任职时间发放。
3、以上津贴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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