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33211 证券简称:海欣药业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1
股东会审议。
三、对《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各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关于 2026 年度授权经营班子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世君陆涛
2026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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