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3-11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3214 证券简称:汇乐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年3月,本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在东莞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万元,本次借款由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林卫波、叶倩冰及关联股东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对关联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表决,但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名,因此未对该议案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95号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95号
公告编号:2019-005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林卫波
注册资本:152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
2.自然人
姓名:林卫波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山东升华成居委临江北路
3.自然人
姓名:叶倩冰
住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义和路
(二)关联关系
林卫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60.98%的股份。
叶倩冰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7.94%的股
份。
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8%的股份,林卫波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5
2019年3月,本公司拟与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在东莞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万元,本次借款由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林卫波、叶倩冰及关联股东东莞市新晖投资合伙企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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