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3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3214 证券简称:汇乐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科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0日以邮件与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卢宝因在外地出差缺席,会议由董事长林卫波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增9股。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股增至19,000,000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9,000,000
公告编号:2018-014
元。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修改《公司章程》第四条
修改前为:第四条公司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长盛社区工业区。
修改后为:第四条公司住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靖海东路95号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
修改前为: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修改后为: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万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
修改前为: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序 股东 认购的股份 持股比 出资方式
号 姓名/名称 数(万股) 例
1 叶倩冰 90 9.00% 净资产折股
2 林卫波 360 36.00% 净资产折股
3 林卫波 265 26.50% 货币出资
东莞市新晖投资
4 合伙企业(有限 50 5.00% 净资产折股
合伙)
5 翁明合 149 14.90% 货币出资
6 陈妙图 26 2.60% 货币出资
7 麦锐华 20 2.00% 货币出资
8 文惠庆 20 2.00% 货币出资
9 卢桑槟 20 2.00% 货币出资
10 合计 1000 100.00%
修改后为: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00万股,均为普通股。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4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一)《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汇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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