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3217 证券简称:拓阔技术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深圳市拓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拓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拓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拓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
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经主办券商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管理事务负责人、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挂牌公司及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格式与时间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为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发布的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重大事项”),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披露临时报告。临时报告(监事会公告除外)应当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公司董事会发布。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系统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 及时披露行业特有重大事件及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应信息。
公司应当与全国股转公司预约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全国股转公司根据预约情况统筹安排。公司应当按照全国股转公司安排的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审计应当执行财政部关于关键审计事项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
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的原因。
第五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二)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 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四) 股东人数,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报告期内持股变动情况、报告期末持有的可转让股份数量和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六) 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润分配预案和重大事项介绍;
(七) 审计意见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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