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决定后
未提出复核申请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作为浙江青狮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收到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决定后未提出复 否
核申请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青狮文化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奥贝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15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发[2025]193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持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
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6 月 4 日终止挂牌。公
司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青狮”。
三、 主办券商提示
财通证券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发布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公司联系人: 张国栋
联系电话:15305753936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鹿山街道欣农路 1977 号优森浙东电商产业
园 408-6 号
(二) 券商联系人: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71-8682625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
无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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