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31
公告编号:2021-016
证券代码:833221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内相关会议,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我们于 2020 年 9 月 3 日任职,自任职以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
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我们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现 场 参 通 讯 参 对 董 事 应 列 席 实 际 列
董 事 会 加 董 事 加次数 加次数 会 各 项 股 东 大 席 股 东
次数 会次数 议 案 投 会次数 大 会 次
票情况 数
王国兴 3 3 3 0 均同意 1 1
马莉黛 3 3 3 0 均同意 1 1
胡改蓉 3 3 3 0 均同意 1 1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 2020 年度任期内,我们根据相
公告编号:2021-016
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会议
有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及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及上市,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业务的长足发展;公司拟将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相关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公司股票在上市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已经制定了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方案和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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