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3234 证券简称:美创医疗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美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美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美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美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
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 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第一次定期会议应当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召开,第二次定期会议应当在一个会计年度半年完结之后的二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 定期会议议案由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议案前,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并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议案文件的编制。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拟定,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发出后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收件人收取。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二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合计十分之一有表决权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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