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3234 证券简称:美创医疗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美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三)、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 (四)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过本公司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
注销。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上述人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
收益。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 收回其所得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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