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以及《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管理层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实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减少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聘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并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职业素养,有助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有序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该规划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
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计划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拟订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关承诺,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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