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079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
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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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相关报告、资料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
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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