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告编号:2025-080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负责发展战略研究的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公告编号:2025-080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工作小组;
(四) 由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
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1 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5 天前以电子
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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