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86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有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本次发行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公司就本次发行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二、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自公司完全消除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前,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4、在公司未完全消除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三、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公告编号:2025-086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公司应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的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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