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主办券商”)作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辰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龙辰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9月27日经过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1年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对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4〕2935号)。
本次发行对象共计3名,发行普通股11,556,602股,发行价格为8.4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99,984.9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30日对公司股票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4〕490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经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的用途与计划使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年11月29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验资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户名: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营业部
账号:18150000000265085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股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97,999,984.96
加:利息收入 40,910.32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8,040,895.28
三、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 88,471,018.55
其中:支付采购原材料货款 57,999,984.96
减:银行手续费、管理费等 12,755.65
减:支付电费、燃气费 18,491,153.26
减:支付员工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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