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北京澳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05 月 25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北京澳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9
第三节 股份转让 ......10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10
第一节 股东 ......10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3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6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 ......24
第一节 董事 ......24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一节 监事 ......35
第二节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9
第九章 通知......39
第十章 终止挂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终止挂牌 ......40
第二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三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3
第十二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澳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91110112742305428H。
第三条 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澳佳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聚和七街 1 号-56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90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构建生态农业,共享绿色食品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种植谷物、豆类、油料作物、薯类、蔬菜、食用菌、园艺作物、水果(不含亚热带水果);腐植酸肥料研发;投资管理;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修复技术开发;土壤测试;销售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腐植酸肥料、水溶性肥料、化肥、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剂、有机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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