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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9-19 06:24:08 股吧网页版
万辰生物: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18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地点
福建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1)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和每股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

(2)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3,837.5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3)本次公开发售股份的相关安排:公司此次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

(4)本次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创业板合格投资者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本次发行定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届时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6)本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具体项目为(1)年产 21000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2)南京日产 60 吨真姬菇工厂化生产项目;(3)食用菌良种繁育及工艺开发建设项目。

(8)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由公司根据新股发行所募资金承担,除承销费以外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11)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二)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三)审议《关于制定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特制订稳定股价预案。
(四)审议《关于制定<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及长期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公司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制定规划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出具承诺及有关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须做出相关承诺,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同时将承诺及约束措施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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