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3
公告编号:2020-015
证券代码:833260 证券简称:万辰生物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 2020 年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依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公告编号:2020-01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15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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