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0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3263 证券简称:万承志堂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出
具的《关于终止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8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
《关于终止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5〕8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
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终止挂牌。公
司股票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承志”。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25-008
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027371
邮箱:379319709@qq.com
联系地址:杭州上城区高银街 103 号
(二) 券商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52523355
邮箱:wangchl@ebsc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
万承志堂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