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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5-30 10:01:28 股吧网页版
北亚时代: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股转系统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5-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系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亚时代”或“挂牌公司”或“公司”,证券代码:833268)的主办券商。现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提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59号)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7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一)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园盈路7号。

(二)魏明,男,1978年6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三)马敏,女,1990年5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二、违规事项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北京北亚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魏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马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四、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北亚时代股票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若北亚时代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含2019年6月30日)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北亚时代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中原证券作为北亚时代的主办券商,针对上述事项,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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