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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神拓机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4

公告编号: 2018-007

证券代码:833275 证券简称:神拓机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神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神拓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4月 20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通过或确认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 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

订后的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

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年 4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年 12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

度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公告编号: 2018-007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公司将按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8年 4月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通过或确认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各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没有上期金额的 本期:其他收益 121,810.73元

影响。

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

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0元

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没有上期金额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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