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28
公告编号:2018-110
证券代码:833278 证券简称:北旺农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规定,因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北旺农牧,证券代码:833278)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暂停转让,原预计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
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8月24
公告编号:2018-1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于2018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股票继续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于2018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于2018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于2018年10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于2018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因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存在瑕疵,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5民初80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为确保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程序的严谨性,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项。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修改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70)已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公告编号:2018-110
因公司终止挂牌事项尚未完成,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已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后,公司股票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2月11日。
2018年11月9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
在继续暂停转让期间,公司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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