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03
公告编号:2019-043
证券代码:833278 证券简称:北旺农牧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31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南关社区102线西侧百米转盘西北角号。
李文明,男,1952年8月出生,北旺农牧董事长。
苏曼曼,女,1980年6月出生,北旺农牧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9-043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7月30日,北旺农牧披露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根据公告,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2018年8月17日,北旺农牧披露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8月15日现场召开,出席会议股东28人。经查明,2018年8月15日会议召开当日,股东大会未能按照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程序实际现场召开。在会议签到表上进行签字登记的股东并未实际参加会议,在会议文件上签字表决股东亦未实际到现场出席会议并当场表决。
2018年11月27日,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8069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实际未以现场形式召开,亦未履行该变更通知程序,属于会议召集程序有瑕疵,判决撤销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作出的《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北旺农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披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董事长李文明、董事会秘书苏曼曼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
公告编号:2019-043
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披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北旺农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李文明、苏曼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未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会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43
(一)关于给予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
(二)关于对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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