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3281 证券简称:派诺生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因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停牌。
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因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等原因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进场。根据年报编制及审计进展情
况,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 完成 2022 年年度报
告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
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停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复牌。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在最短时间解决相关问题和障碍,于第一时间向会计师 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会计师完成审计,并完成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预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 告或中期报告,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
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如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23-003
前(含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届时,公司将积极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做好与投 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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