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生物”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派诺生物已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因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等原因导致审计机构无法进
场进行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进展及公司年报编制情况,公司未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公司也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派诺生物未能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5月 4 日被停牌,
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相关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公司也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故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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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派诺生物作出督导提示,要求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并告知未按期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的相关责任和后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派诺生物未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其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停
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
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含当日)公司仍未披露 2022 年年
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派诺生物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规范治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应对、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晓远
联系电话:0431-86009619
电子邮箱:16899140@qq.com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晶
电子邮箱:515980433@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上述情形,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事项及可能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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