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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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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创投行 [2023] 43号
关于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天元重工”或“公司”)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
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和《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一创投行成立了辅导工作小组,并联
合天元重工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对天元重工进行辅导。
(一)辅导人员
一创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军伟、崔攀攀、张新炜、龙姿羽、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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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闫晴、陈冬俊、常超。
上述人员均系一创投行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
识和技能,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且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
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的时间由 2023 年 4 月 4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共持续约 91 天,一创
投行辅导工作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天元重工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与辅导工作。
2、辅导方式
一创投行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共同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本期辅导主要采取现场尽职调查等方式,协调整个
辅导期间的工作计划,分析和讨论了天元重工有待改善或加强的主要事项,以及
解决这些事项的方案及工作安排。此外,督促辅导对象全面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协助公司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过程中,一创投行的辅导工作小组开展为期约 91 天的辅导工作,
其中 2 人在天元重工现场开展为期 91 天的现场辅导工作,2 人开展为期 15 天的
外调资料工作。本次辅导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持续关注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并协助公司基于其
优势和特点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
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发展。
2、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
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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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3、持续开展主要财务事项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主要的销售合同,核查主
要产品的收入和成本真实性等工作。
4、 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核查公司及董监高在本次辅导期内的诚信守法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中, 公司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环评事项已与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有效沟
通,公司和辅导机构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
辅导工作小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持续提升相关内控管理,及时发现问
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一创投行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李军伟、崔攀攀、张新炜、龙姿羽、何
一剑、陈冬俊、常超。
(二)辅导内容
1、辅导小组将继续组织辅导对象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通过自学和讨论等
多种方式继续开展工作, 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按
照拟定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意见。
2、辅导机构将继续完善财务核查工作,并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及
内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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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阳天元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九期) 》 之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李军伟 崔攀攀
张新炜 龙姿羽
何一剑 闫 晴
陈冬俊 常 超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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