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3290 证券简称:ST 瑞立达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专项支持方案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
立<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专项支持方案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 名赞成,0 名反对,0 名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
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专项支持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国有股东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建发”)结合自身国有股东职责定位,以专项支持方式推动公司摆脱困境、实现良性循环。为规范专项支持行为,确保支持方案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贵安建发专项支持行为及公司专项支持方案实施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公告编号:2026-004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东莞市瑞立达玻璃盖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
(二)业务独立原则:确保贵安建发专项支持相关业务独立运行、资金专款专用。
(三)公允透明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透明,信息披露及时。
(四)效益导向原则:专项支持方案以提升公司核心业务恢复能力、促进良性循环为目标。
第二章 专项支持方案
第三条 贵安建发依法依规为公司对接新业务订单,确保订单来源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国有资产监管要求;
第四条 公司设立“专项支持业务工作组”(人员构成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生产经理、采购经理),负责新订单的准入评估、成本核算、盈利预期及风险审查。
第五条 公司应设立专项账户,该账户专门用于新订单业务的资金收支,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 新订单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所涉环节具体要求为:
(一) 所需的原材料及辅料采购,应建立独立的采购台账;
(二)鉴于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新订单业务可与原有业务共用生产线及人员,但必须实施严格的成本独立核算;
(三)新订单业务指定专项账户进行回款,如遇特殊情况回款至其他账户,公司在到账后 3 个工作日内全额划入专项账户。
第七条 新订单业务实现的净利润,按照以下顺序使用:
(一)弥补亏损:弥补新订单业务自身可能产生的亏损;
(二)扣除支持成本:优先扣除贵安建发为支持该业务产生的合理成本,包括资金占用成本、渠道建设费及管控成本等;
公告编号:2026-004
(三)留存发展:剩余利润专项用于公司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及核心业务恢复。
第三章 监督机制与责任
第八条 专项支持业务工作组负责日常监督,每月对新订单业务的合同执行、资金流向、成本核算进行核查,并出具《月度运行情况报告》。
第九条 贵安建发定期核查公司专项支持方案实施情况,对于公司专项支持方案实施进行指导监督。
第十条 公司应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如达到披露标准时,应及时披露国有股东专项支持的进展、重大交易及财务状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业务规则》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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