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04
公告编号:2019-057
证券代码:833295 证券简称:国佳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给予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12 月 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三灶科技工业园机场西路697 号
刘仲康,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53 年 1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57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 2019 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仲康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57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747 号
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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