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33300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2025】第285号(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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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5
02833300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2025】第285号(公司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监管部:
2025年8月15日,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利树股
份”)收到贵司《关于对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公司
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285号),要求我司做出书面说明,现说明如下:
1、关于保留意见事项
你公司2024年年报被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1)利树股份二
期生产线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合计2,142.84万元,已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63.74
万元,期末账面价值2,079.10万元,占资产总额3.50%,中兴华所无法就上述在建工
程的计价和分摊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准确性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利
树股份已预付二期生产线项目和3#生产线项目工程款或设备款共计9,010.16万元,
已计提减值准备3,385.35万元,期末账面价值5,624.81万元,占资产总额9.46%,中
兴华所无法就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的商业实质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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