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3302 证券简称:国投羌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四川省国投羌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严肃公司的文案制度,加强公司的合
规合法的管控,落实程序与权限的审查审批,特制定印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涵盖印章包括:法人章(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印章、会计机构负责人印 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工会印章、党委印章、党支部印章、部门印章、 各类业务专用印章等。
第三条 印章的分类
公司印章包括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监 事会印章、党委印章、工会印章;
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专用章、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发票专用章;
其他印章包括部门印章、各项业务专用章等。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公文、公函、专业项目报告、内部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经济合同及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内对外文件、法律规定的其他使用范围。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
(一)法人章:适用于公司对外行使的一切公文、便函、介绍信、证明、对外提供的各类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以及与政府部门签署的各类合同(如:与金融部门签署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协议、审计、评估以及资本业务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类业务。
(二)法定代表人章:主要用于经济合同和对外提供财务报表、金融部门印鉴、银行各类票据业务、税务业务、审计、评估等各类经营活动相关业务。
(三)合同专用章:主要用于企业经营行为中的销售合同、原料供应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等经营过程中与经济行为直接相关的合同。
(四)财务专用章:银行各类票据、银行印鉴、公司内部自制票据等业务使用。
(五)发票专用章:专用于公司与发票相关业务的专用印章。
(六)财务负责人专用章:用于财务报表、银行印鉴、银行各类票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估等相应业务。
(七)会计机构负责人章:用于财务报表、发票、自制票据业务使用。
(八)董事会、监事会印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外行文加盖的专用印章。
(九)党委、工会印章:公司党委、工会行文的专用印章。
(十)部门印章:用于所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工作开展,对外不具备法定效力。
(十一)其他业务专用章: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增刻人力资源部专用章、采购业务专用章、销售业务专用章,以上三枚印章均属于在经济合同业务范围之内用于业务沟通、交流而使用的印章,对外不具备法定效力。
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法人印章的使用程序,由需求单位提出用印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由法定代表人审批;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程序,由需求单位提出用印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由法定代表人审批。
(三)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程序,按审签流程审批完成的合同,由印章管理员对合同的审批程序进行检查后方可用印。
(四)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党委印章、工会印章的使用程序,由党群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提请用印需求,报请董事长、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审批。
(五)财务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专用章、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程序,由需求单位提出用印申请,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查,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由财务总监审批。
(六)部门印章的使用程序,由部门经办人提出用印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七)各项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程序,由经办人提出用印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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