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西证券
关于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
之一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作为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北京中名国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250,340.13 元,公司股本总额为 1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已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 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如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亏损,可能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示公司注意经营风险,并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督促 公司及时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 出投资决策。
五、 备查文件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云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西证券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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