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将原《公司章程》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调
整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3、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 公司由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四川)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成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得营业执照。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510100765371516E。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按照本章程的规定产生。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三条 公司股票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式。 式。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置备股东名册,由董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
事会负责存管。 证建立股东名册。
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期间,中国证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 挂牌并公开转让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
的登记存管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股票的登记存
管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为成都久协企业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成都久协企业
管理中心、胡亚春、杨金续、余学军、 管理中心、胡亚春、杨金续、余学军、庄祖兰、张随良、靳瑞峰、刘振学、王 庄祖兰、张随良、靳瑞峰、刘振学、王蓬伟、韩玉彬。上述股东以其拥有的仁 蓬伟、韩玉彬。上述股东以其拥有的仁新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利用(四川)有 新电子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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