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多次
违背承诺及协议约定、长期占用资金未归还、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主办券商”)为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诚股份,证券代码:833314,以下简称“中诚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关联方多次违背承诺及协议约定、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未归还、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情况,提示重大风险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的配偶李岩控制的企业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城公司”)向公司拆借资金975.04万元,形成资金占用。上述资金拆借未履行决策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16年7月20日,服装城公司归还公司30万元的资金占用款。
2018年10月16日,公司(甲方)、李莉(乙方)、北京中诚昊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诚投资”、“丙方”)及服装城有限公司(丁方)经友好协商,签署了《代还款协议》,协议约定:
“1、在符合监管部门规定下,丙方分期代丁方偿还所欠甲方945.04万元欠款;
2、为保障丙方权益,乙方和丙方已于2018年10月16日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乙方拟将所持中诚股份10,930,000股股份质押给丙方;在甲、乙、丙、丁各方签订本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共
3、丙方已于2018年9月30日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笔费用记为丙方代丁方还款的首期款项;
4、丙方拟于2018年10月20日之前代丁方向甲方支付90万元人民币;
5、丙方拟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代丁方向甲方支付剩余845.04万元人民币。”
中诚投资于2018年9月30日向中诚股份支付10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10月21日向中诚股份支付10元人民币,于2018年10月26日向中诚股份支付10万元人民币,于2018年10月29日向中诚股份支付80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1月16日向中诚股份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1月21日向中诚股份支付102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4月30日向中诚股份支付50万元人民币,于2019年6月19日向中诚股份支付3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563.04万元人民币。
二、违背承诺及协议约定情况
1、2016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及关联企业服装城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岩签署《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莉及其配偶李岩关于防止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承诺书》,承诺于2016年8月30日前归还关联方占款;
2、2016年9月,服装城公司签署《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城有限公司关于占用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归还计划》和《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城有限公司资金归还承诺书》,承诺将在2016年10月31日前归还关联方占款;
3、2017年8月10日,关联人李莉及关联企业服装城公司再次承诺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还清公司的全部拆借资金;
4、2018年6月20日,关联人李莉及关联企业服装城公司再次签署《北京中诚昊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莉及关联法人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
部占用资金。
5、2018年10月16日,公司(甲方)、李莉(乙方)、中诚投资(丙方)及服装城有限公司(丁方)签署《代还款协议》,约定丙方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代丁方向甲方支付剩余845.04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资金占用余额为563.04万元人民币,上述承诺及约定事项均未履行。
三、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中诚股份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九、1及附注九、6所述,实际控制人李莉配偶控制的廊坊市新动批红门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城公司”)占用中诚昊天公司大额资金。2018年10月16日,中诚昊天公司与李莉、北京中诚昊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中诚投资”)及服装城公司签署了《代还款协议书》,约定由股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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