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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8:20:43 股吧网页版
宏商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33316 证券简称:宏商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召集、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等程序,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深圳市宏商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人数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
数的 1/3,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公告编号:2025-044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确认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监事会主席为监事会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或不履行职权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召开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 2 日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可以随时召开,但应当说明紧急情况并经受通知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

公司每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可于会议召开当日通知全体监事,但应给予监事合理的准备时间。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公告编号:2025-044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和表决,但在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八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人员列席会议。
第九条 监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议程、列席人员等由监事会主席或被推选出的召集人决定。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过程中,如果有监事提出临时动议,需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提交会议审议。监事会议事应遵循友好协商、积极慎重的原则,对重要议题应采取研讨的方式,形成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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