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6:43:01 股吧网页版
多尔晋泽:监事会审议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的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3332 证券简称:多尔晋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审议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更正后)》以及《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和《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所涉及股票回购及注销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38)的相关约定: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员工火应齐和王强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全部回购。

公告编号:2025-032

(二)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96)的相关约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或返(反)聘协议期限届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员工王强、李兴东、王国柱和叶力平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全部回购。

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审议符合《公司法》、《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监管指引》、《业务办理指南》、《公司章程》、《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份定向回购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件。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定向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定向回购注销。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