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3332 证券简称:多尔晋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 条例》和其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以整体变更发起设 立的方式设立,在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晋中市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执照。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40100568463139R。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 束力。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 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商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不成的,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诚信合作、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诚信合作、科技创新、质量第一、行业领先。 科技创新、质量第一、行业领先。
第十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 为: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 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 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自动 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 装置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 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智能 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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