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作为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332,以下简称“多尔晋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第四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2021年5月21日,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4,25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750,000股,授予价格为1.50元/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激励授予协议>》
等议案。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的议案》和《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议案。
公司于11月8日至11月18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股权激励股份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2021年9月8日,公司完成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9,0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000000股。因此,第一次股权激励股份数量由5,000,000股调整为6,000,000股。股权激励已授予部分的股份数量由4,250,000股,调整为5,100,000股,价格由1.50元/股调整为1.25元/股;本次预留股份的股份数量由750,000股相应调整为900,000股,价格由1.50元/股调整为1.25元/股。
2021年11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更正后)》《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的议案》《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公告》。2021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3日,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6
人,授予价格1.25元/股,授予数量预留权益90万股。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向核心员工共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0股,授予价格1.25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3日,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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