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 合并利润表
4. 母公司利润表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 京 精 勤 成 思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报 告
精勤成思审字(2026)第 00696 号
上海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雷斯普”)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科雷斯普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合并
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雷斯普,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科雷斯普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1,444,443.70 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科雷斯普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 对科雷斯普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 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雷斯普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科雷斯普2025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科雷斯普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科雷斯普、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科雷斯普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