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8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3356 证券简称:瑞虹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瑞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报酬事项; 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公告编号:2023-010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作出决议; 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本章程; (十) 修改本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务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规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总资产 30%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公司达到下列标准的交易
(十五)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行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
定的其他事项。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大会不得 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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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超过 1500 万的。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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