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3370 证券简称:运鹏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卢冬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卢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全国股转系统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程露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程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公告编号:2025-004
部门的处罚和全国股转系统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条件,且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运鹏(上海)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娄祝坤、王琳琳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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